您在这里:

“一带一路”智慧园区建设要聚智、聚新、聚金

当前各地的产业园区,大多存在发展战略不清晰、规划不合理、产业结构趋同、同质化竞争激烈、创新能力不足和产业化水平有待加强等问题。

“一带一路”智慧园区就是中国深度全球化以及互联互通的试验田,是打通己学和彼学的关键。在实践中,要创建这一园区,应至少包括政府、企业、智库和媒体这四大主体,使之在园区内有机结合,达至聚智、聚新和聚金的效应,为“一带一路”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建议、为该战略的真正落地提供宝贵经验。

在聚智方面,地方政府应在“一带一路”智慧园区内,提供扶持与便利化政策,吸纳大量新型智库以及国内外知名智库前来进驻。此举目的之一是,可为地方政府发展提供众多人才支持,秉持“不求所有,但有所用”的人才观,以充分发挥中国人才红利。

在智慧园区内,要推动国内外智库加强“一带一路”的科研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产业合作中心,新产品孵化中心等,促进知识精英充分交流,合作开展重大“一带一路”的学术与科技攻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此外,智慧园区也是会展经济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的载体,在资讯以及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

在聚新方面,地方政府应在“一带一路”智慧园区内,为未来将要制定和实施的《境外投资法》、制定及实施中国标准“走出去”工作专项规划,以及推进和国际间的产能合作、规则合作、经济技术合作,探索出一条新的、更方便实施的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具体路径。

在“一带一路”智慧园区内,要尽快编制与完善“轻资产”名单,由于这些“轻资产”项目负担不重、门槛较低,能吸引更多中小企的参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能够以“轻”带“重”。同时,要在该园区内进一步规范对外投资的主体、程序和权责,以及探索企业海外投资单一部门备案制的可能性,可为未来的《境外投资法》制定和实施提供新思路,也有利于中国的产业标准、技术标准和商品标准等的“软联通”在海外推广应用,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另一方面,在“一带一路”智慧园区内探索创新企业失败后的善后机制和退场机制,以此完善“一带一路”的容错机制,健全政策体系。

在聚金方面,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渠道少已成为大多数企业“走出去”的一个掣肘,银行本身也面临融资成本高、汇率波动频繁等风险因素。面对两难局面,条件成熟的地方政府,可在“一带一路”智慧园区之内考虑金融创新,尝试让企业自身创新融资渠道,例如允许企业在规定、可控的范围内,在境外通过发行债券直接融资,允许企业以海外项目本身权益做为担保,允许企业开展自由结算试点及通过商业银行结算国内外资金等方式,支持企业的对外投融资。

并且,对于一些金融发达,在政策方面能“先行先试”的地方,可考虑在“一带一路”智慧园区之内组建新型上市交易平台。在该交易平台的规则、制度和技术等设置上进行创新,采取当今国际上有利于创业企业上市的条款,一方面有助吸引大批创新企业前往上市融资,从而有足够资金扩大创新产业规划和进行海外扩展。另一方面,该上市交易平台也可创造条件,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前来上市,以此深化沿线各国商界同中国的金融交流和经济联系,增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同中国进行充分的以及高水平的互联互通。

简而言之,“一带一路”智慧园区的提出,主要是整合国内外存在的众多“碎片化”的优质资源,让政府、企业、智库以及媒体能够在这里聚智,为中国企业国际化“把脉”,并通过集体会诊以及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让市场与资本的力量得到最优质的聚合。

(节选)

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5.11.12

回复
 

你的邮箱地址不会公开。必填字段已标注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