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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委主任: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已卓有成效

中国高度重视智慧城市的标准化建设,在标准化统筹规划、工作实践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首先,在统筹规划方面。一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国家标准委与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公信部等部门,建立了智慧城市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加快推进智慧城市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国家标准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指导意见》,提出了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布局和重点领域,从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安全与保障等7个方面,确立了“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框架”。

三是,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由四个能力类、五个成效类的一级指标和36个二级指标的评价要素来构成,细化了特定领域、分项指标体系的组成,选取要求和计算方法。

在工作实践方面,一是加快了标准的制定步伐,启动了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评价模型与基础评价指标体系、跨系统信息交互、数据融合、城市运营中心等31项基础共性标准的研制。计划到2020年,完成50项智慧城市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二是开展标准的实验验证。国家标准委会同科技部,推动在20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推动技术体系的建立,加强标准的应用和验证。

三是,积极推广应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会大力推进ISO37120,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关于“城市服务”和“生活质量”的指标国际标准的转化和应用。在青岛、深圳等城市,也在探索开展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创建活动。通过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等领域国际标准和城市间比较分析,创新城市间的交流合作模式,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

在国际合作方面,一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中国作为ISO、IEC智慧城市研究组的召集人和秘书国,以及IEC智慧城市系统评估组发起国,一直致力于推动ISO、IEC、ITO三大标准国际组织,联合制定国际标准。

二是,不断的深化与欧盟国家的合作,在中德标准化合作委员会平台上,设立了智慧城市的专题,就智慧城市术语、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深入的交流合作,建立了中法智慧城市标准联合工作组,联合推进评价指标国际标准的研制。国家标准委会还成立了中英智慧城市标准工作组,探讨智慧城市标准化的路线图、参考模型的融合。同时,也会同欧盟企业总司开展了国际城市间标准化合作的研究。

下一步国家标准委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健全智慧城市标准体系,以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为核心,以实效为导向,以评价为抓手,以安全为保障,突出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对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系统的标准化支撑。

二是逐步完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的工作思路,依据不同城市的特征发展阶段及未来建设需求充分考虑城市管理者、居民、企业、评价机构等多方的诉求,开展试点验证、加强信息反馈,逐步优化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大力推动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应用实施。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整体评价及3-5个分领域评价工作,发布年度评价的结果,并逐步扩展分领域的评价工作,到2019年推动开展智慧城市综合评价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ISO、IEC、ITO智慧城市标准化推进工作,提升中国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强与国外标准化机构的合作,推进中外城市间标准化合作交流,共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节选)

 

中国证券网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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