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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智慧城市 构建城市管理新格局

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政府管理创新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包括95%的副省级以上城市、76%的地级以上城市在内,全国总计有500多个城市提出或正在建设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根本上是一种城市管理的理念。建设智慧城市就是通过运用互联网思维,帮助政府完善治理,建智慧城市的目的就是让所有居民都能有强烈的参与感、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城市提供的全方位服务。

事实上,在全国多个城市推行的“一站式”、“一网式”、“一卡式”政府公共服务中,都包含把个人信息与个人服务相结合的内容。这无疑将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促使政府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服务,提升行政服务效率,节约办事成本。

推进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将成为未来社区治理的重要方向。要从政府层面大力推动社区管理信息化建设,将城市管理与社区治理有机融合,让社区在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充分运用法治、信息手段,拓展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传统体系转变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的新体系,让社区在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还应加强社区组织建设,组建复合型治理队伍,使得城市管理队伍和社区干部优势互补,提高社区自治管理能力。

打造智慧城市亟须法律支撑

打造智慧城市,首先要有法可依,制定《城市管理法》势在必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是城市管理的根本要求。

目前由于没有全国性的城市综合管理法律进行总体原则上的指导,地方行政法规的差异性很大,缺乏系统化,条款的制订和修订比较随意和盲目。

首先考虑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构,形成协调统一、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以统筹行政管理资源和社会资源。

其次,需明确城市管理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城市管理的职权范围、城市管理的程序规范等,用国家法律和配套法规的形式,给城市管理机构体制和执法体制以支撑。

《城市管理法》还应对两类程序予以规范。一是数字管理程序。《城市管理法》应对案件的受理、分派的依据与过程、案件处理的反馈与追责等程序性问题予以规范。确立数字化管理的责任区网格化机制,落实网格管理人员、管理内容、管理责任和管理时限等。二是行政执法程序。《城市管理法》应当对涉及协调执法的事由、管理信息的共享、执法责任的分配等作出规定。                                                          (节选)

 

重庆日报 201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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