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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城市治理方式的新理念与新设计

根据智慧城市的国内外发展及其特点,智慧城市作如下的定义:“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信息基础设施为基础,以社会、环境、管理为核心要素,以泛在、绿色、惠民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实践。”

从基础、要素和特征三个维度来评估城市的“智商”。

首先是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硬件基础,这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基础和前提。

其次是社会、环境和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

第三是泛在、绿色和惠民的主要特征。

欧盟提出的智慧城市六大坐标在全球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中不仅提出时间早,而且它将智慧城市看作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助推器,从经济、信息、环境、公众、居住、管理等城市发展中最核心的六个维度对智慧城市的发展做出了愿景式的评估,对全球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先导和示范。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智慧城市建设是城市的通体创新和综合性变革,并不仅仅局限于技术的层面。当然,随着智慧城市在全球的深入发展和理论研究的进展,对欧盟的六个维度还可予以完善,如城市的安全防范与治理等。

与“信息城市”相比,智慧城市没有停留于信息技术的层面,而是将技术融入城市化,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注重社会管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市民参与、生活品质,将信息化中构建的信息系统发展成为一体共享、无所不在的互动感知网络。与“数字城市”相比,智慧城市的内容更为丰富并更具可持续性;智慧城市实现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联化的深度融合,将着力点聚焦于社会、环境、管理和市民的生活工作质量,较之数字城市更具有科学发展建设的高度。

智慧城市有诸多发展模式,较为典型的有美国纽约的数据开放模式、丹麦哥本哈根的低碳发展模式、加拿大温哥华的绿色发展模式、韩国仁川松岛的数据驱动模式、新加坡的智慧国模式等。

理想中的智慧城市可以用五个“更”来表示:一是城市更聪明,二是政府更高效,三是企业更智能,四是市民更便捷,五是城市更宜居。

智慧城市在实践中所面临的障碍和问题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二是需要进一步认识智慧城市发展的内涵精髓。三是需要进一步推进整合互联。                                                                 (节选)

 

文汇报 201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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