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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调查制度

一、调查目的

 

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其规模、速度、结构、比例和效益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各类投资品价格作为生产领域价格是国民经济价格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准确地反映全社会及各类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中涉及的各类投资品和取费项目价格的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消除按现价计算的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中的价格变动因素,真实地反映全社会及各类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益,为国家及各部门科学地制定、检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进行国民经济核算提供科学的、可靠的依据。

 

  二、调查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所涉及的价格是构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实体的实际购进价格或结算价格。

 

调查的内容包括构成当年建筑工程实体的钢材、木材、水泥、地方建筑材料、电料、化工材料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作为活劳动投入的劳动力价格(单位工资)和各种施工机械使用价格;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投资价格。

 

  三、调查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是一种非全面性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四、调查对象及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的调查对象为各种所有制建筑安装、装饰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调查范围涉及全国三十个省、区(市),调查企业约六千家(包括建筑企业和建设单位),样本工程10000个左右。

 

  五、调查样本选择的原则

 

(一)选择建筑安装工程调查点的原则

 

1.样本单位应具有一定覆盖面,选择建筑、安装和装修装饰施工企业,其产值之和力争占本地区施工产值的相当比重;2.投资经济活动代表性强;3.兼顾不同工程类别。

 

(二)选择其他费用调查点的原则

 

选择其他费用调查点所遵循的原则与建筑安装工程调查点的原则基本相同,特别是要注意选择那些投资额大的工程。

 

  六、数据采集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调查实行季报制度,调查资料采取计算机远程传输方式上报。调查企业严格按照本制度各报表规定的调查内容、上报时间报送数据。

 

  七、数据处理

 

在数据处理系统中各级统计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分级审核和汇总的方式进行数据处理。

 

  八、数据发布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资料通过国家统计局外网、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提要或其他统计资料等形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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