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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同机制,智慧城市产业落地的路径关键

行业引领 服务地方

中国的智慧城市联盟具有如下特征:

重视机构体系建设,强调行业引领。

注重融资渠道创新,支撑智慧建设。

联盟产业协同联动,运作实体项目。

联盟差异化聚焦,找准市场切入点。

服务地方智慧建设,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实体化发展研究驱动,侧重咨询服务。

我国智慧城市联盟与其他城市概念主题相比,具有更强的市场参与属性。国家主要通信服务公司、软件开发公司、投融资机构等参与甚至牵头智慧城市联盟的发起与运营。地方城市政府和高校分别从智慧顶层设计、项目孵化和研发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参与进来。与国外相比,我国智慧城市联盟发育总量较高;业务设计更为多元;参与单位数量较多;地域化服务和智慧创新应用导向较强,为我国推进智慧城市战略起到了产业协同创新的作用。

定位明确 针对性强

按照洲(欧、美、亚)以及合作模式(公共、私营、公私合营……)等不同维度,分析了国外15个主要智慧城市联盟(网络)的发展情况,发现这些协同体系的雏形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智慧城市网络。

2010年前后,美国和日本全面布局智慧城市联盟,如美国公共部门联合成立了美国国家标准学会智慧和可持续城市网络,以公私部门联合组建的IBM与城市政府合作搭建智慧城市联盟,以多个私营部门联合组建的日本智慧城市联盟、日本智慧社区联盟等。这些联盟带动了美洲和亚洲其他国家智慧城市联盟的建设。

2012年,欧洲主要国家也相继成立了智慧城市联盟,如公共部门联合成立的联盟有苏格兰城市联盟、德国海德堡市和美国加州帕罗奥图市建立的智慧城市联盟。私营部门联合成立的联盟包括GE、IBM等公司联合发起的智慧城市委员会等。

国外的智慧城市联盟与国内相比,具有以下的特点:

国外联盟合作主体较少,但互补合作性产业定位明确,这种组织方式有助于搭建产业协同链条。国外的联盟,尤其是日本的智慧城市联盟,设计精细化程度高、针对性深入到社区层级,并以项目作为合作结合点,其属性具有项目总包特征,并在项目对接方面,显现出专业集成程度高和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强的优势。国外联盟更多强调从用户角度出发,设计产品和服务,如有的联盟虽然从事宏观战略设计,但更多的是针对性较强的智慧解决方案,并尝试用局部系统的示范,实现高度创新引领,其考虑的是今后将局部创新全面扩散。欧盟和欧洲各国甚至对联盟给予资金支持,为其开展成员单位的协同创新提供保障。国外联盟样式多元,在国内已有样式的同时,出现城市间的智慧城市联盟,并深化为伙伴关系,向不同洲际的国家城市推广该网络。

此外,国外的联盟,尤其是美国的行业组织,注重从标准规范上着眼,牵头研发与智慧城市相关的国际化标准、认证和服务体系,具有国际性、规范化战略思维。     (节选)

 

中国建设报 20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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