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工业革命伴随着制造业的重大变革,对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提出新的要求。服务业主导的产业结构转型,不是不要工业,而是要加快发展以设计、研发为龙头的生产性服务业,实现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的重大突破。在这个前提下,我国有望到2020年初步完成从“工业2.0”向“工业3.0”的升级,并奠定“工业4.0”的重要基础。
(1)制造业向服务环节延伸。在“工业3.0”、“工业4.0”时代,制造业已不单纯是制造过程,而是逐步转变为“生产+服务”的整个流程。如苹果、IBM等企业,不再仅仅关注生产过程,而是将重心逐步转移到产品的开发、改进、销售、售后服务以及回收等领域,在整个流程中生产的作用越来越小,服务在整个流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2)服务环节居于价值链高端。新工业革命时代,处于简单加工制造环节的企业只处于辅助性的地位,随时可以被其他厂商所取代,没有产品的定价权。而研发、采购、储存、物流、营销、服务、融资和技术支持服务等环节,成为产品价值产生的主要来源。在整个价值链分配中,服务环节的企业在价值分配中处于主导地位,拥有产品的定价权。
(3)服务环节主导价值分配。以苹果公司产品iPhone的价值构成为例,尽管其主要是在我国组装,但事实上我国工厂所获得的价值微乎其微,仅占利润的1.8%,而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苹果公司却获得巨额利润,据估算每部iPhone对美国GDP贡献达400美元。
(4)企业竞争力取决于服务环节。全球500强企业所涉及的51个行业中,有28个属于服务业;56%的企业在从事服务业。以苹果公司为例,目前,美国苹果公司主要是负责品牌和产品设计与销售,基本不介入产品的生产环节,其全部产品生产环节几乎都是依靠外国的代工厂获得。
(1)中国制造“补短板”重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尽管我国工业从数量指标上已经到了工业化中后期,但是生产性服务业尚未从制造业中剥离出来并独立发展,还停留在工业化中前期阶段。数据显示,2010年发达国家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普遍在60%~70%之间。高端制造业发展比较好的国家,如美国和德国的信息、设计、研发、物流、销售等生产性服务业占GDP比重大多在43%左右,而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仅在35%左右,占GDP的比重仅在15%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滞后导致产业结构“低端锁定”。
(2)“互联网+”是新工业革命时代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突出优势。互联网是新工业革命时代的核心资源。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依靠“互联网+”做强了生产性服务业。按照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15中国互联网产业综述与2016发展趋势报告》,截至2015年11月,我国手机上网用户数已超过9.05亿,再创新高,月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突破366.5兆,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超2.1亿,这一市场规模优势是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难以比拟的。
(3)以“互联网+生产性服务业”把握新工业革命先机。把发展“互联网+生产性服务业”作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重点,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在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广泛应用。到2020年,以研发、金融、物流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将从现在的15%左右提升至30%左右,基本实现倍增。
“十三五”,确立以生产性服务业引领制造业走向中高端的工业转型升级战略,搭建制造业走向中高端的服务平台,发展面向“工业3.0”、“工业4.0”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形成引领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的新动力。到2020年,在基本消化传统产业过剩产能的同时,稳定制造业增长速度,稳步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为2025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国有企业在我国工业领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成功对我国工业转型升级具有全局性意义。在国家产业变革条件下,国有企业转型成功与否,是检验国企改革是否成功的“试金石”。建议尽快形成新阶段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调整的分类改革方案。
第一,部分国有资本需要在国家制造业服务化中扮演重要角色。第二,部分国有资本需要通过优化重组去产能和实现转型升级,要以提升产业集中度为重点推动国企并购重组,整体优化国家生产布局。第三,部分国有资本需要转移到公共服务领域,尤其是一些确实需要从原有产业领域退出的国企,可以采取国家扶持、转换为公益性国企等办法进行改革,争取到2020年,形成国有资本合理配置的新格局。
服务业主导的产业变革,需要形成创新引领的新格局。从改革实践看,产业的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都很重要,但带有根本性的是体制创新。多年来,产业结构调整滞后,有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发展缓慢的问题,更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创新驱动,重在解决阻碍创新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
(1)产业创新对激发中小企业活力提出新的要求。从国际经验看,大企业经过多年的成长,创新有“船大难掉头”的突出特点。不少国际上知名的服务型制造业是从中小企业成长起来的,如苹果、微软等。目前中小企业发展严重滞后成为创新能力不足的突出因素。以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为例,我国平均为16个,只有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有数据显示,我国拥有将近20%的世界500强企业,创新企业却仅占5%。
(2)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的突出矛盾是科技体制改革滞后。从现实情况看,我国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主要不是投入不足的问题,而是集中反映在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滞后导致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低。
一方面,我国用于研发的经费快速增长。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2015年科学报告:面向2030》显示,目前美国用于研发的投资占全球总额的28%,中国以20%的份额紧随其后,超越欧盟(19%)和日本(10%)。另一方面,由于产学研用脱节,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一直偏低,成为制约我国科技创新的突出“短板”。
有数据显示,美国、日本科技成果转化率已达到80%,英、法、德等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也达到50%以上。而我国科技成果只有10%~30%应用于生产,其中真正能形成产业化的科技成果仅占其中的20%左右。
(3)创新驱动需要体制平台。从国际经验看,创新驱动需要形成相关体制平台支撑,如美国硅谷等,对集聚各类创新要素十分关键。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第一,尽管形成了各类工业园区,但多数以传统产业为主,发挥集聚创新要素的作用明显不足,在引导社会创新创业的作用不大。第二,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带有封闭性的突出特点,对企业、社会开放程度低,科研基础设施闲置与企业缺乏创新服务并存。第三,创新创业的风险投资体系不完善,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在支持产业创新中的作用不足,金融支持创新的体制机制不完善。
(1)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中小企业服务方式。由重服务个体转变到服务体系建设;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不断扩大企业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等新的融资模式,支持草根创业。
(2)全面推行企业自主登记制度。建议: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企业一站式登记注册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自主登记注册网络平台,在企业注册时间上与国际接轨;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尽快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快推进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改革,在目前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程序。
(3)取消企业一般投资项目备案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政府严格管理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项的前提下,企业一般投资项目一律应当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不再需要备案。建议适时取消企业一般投资项目备案制,将投资决策权彻底交还给企业。
(4)以公平竞争政策取代产业政策。从实践看,某些产业政策在推动产能过剩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泛化产业政策容易扭曲市场主体的投资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尽可能少用产业政策去干预企业投资行为,使各类市场主体根据市场变化来决定自身的投资行为。为此,需要改变通过政府选择、政府补贴、行政主导直接配置资源的做法,尽快清理、废除通过各类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引导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改变政府人为扭曲市场信号和不公平竞争的局面。
(1)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手段。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除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外,一般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接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对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赋予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持权、技术路线决策权,鼓励各类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2)完善技术创新的市场机制。一是发挥企业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规划、政策和标准,提高专家咨询组中企业家的比重,竞争类产业技术创新由企业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决策;二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相互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三是提高普惠性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结构性减税,逐步将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
(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一是加快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形成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合力,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三是与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方向相适应,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石墨烯、生物医药、机器人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四是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1)以创新驱动为目标推动传统产业园区转型升级。产业园区是我国工业化的重要载体。“十三五”,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要把产业园区的转型升级作为重要任务,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升级,协调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2)积极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地方政府应把扩大众创空间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重点依托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形成一批创新创业、线上线下、孵化投资相结合的新型众创空间。
(3)加快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发挥科研设施与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创新,明显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避免科研设施与仪器闲置浪费。
(4)完善支持创新创业的风险投资体系。科技创新离不开风险投资体系。“十三五”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包括种子基金、创业投资基金(V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创业板市场等。
(本文节选自迟福林主编的新著《转型闯关――“十三五”:结构性改革历史挑战》。该书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集体撰写,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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