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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荐、互荐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单位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上海市智慧园区发展促进会章程,第一届理事会任期即将于2018年三月届满。根据促进会一届四次理事会决议,促进会拟于近期进行换届改选。现将自荐、互荐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单位预选名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换届改选的基本原则:

1、民主办会原则;

A、新一届理事会的产生必须走民主程序,符合章程的规定,真正体现行业协会民主办会的原则;

B、理事会的组成要具有行业有代表性;所有制结构要合理等。

C、理事单位有权提出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名单;并授权促进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名单,以供理事会进行讨论。

D、促进会秘书处受理事会委托,组织新一届理事候选单位推荐工作。推荐候选名单应广泛听取会员单位意见,并在促进会官方网站、微网站、微信公共服务平台等促进会公开信息载体进行公示不少于二周。

E、新一届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要征得市社团管理局及相关部门的同意。在此基础上,由本届理事会形成提交会员大会推荐名单的决议。

 

2.领导层精干高效原则。

新一届理事会的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的数量和比例,应符合精干高效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单位总数拟为45家左右,会长、副会长单位合计拟为15家左右。设监事单位1家。

二、推荐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候选人的条件:

1.推荐的新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必须热爱和支持促进会工作,注重自身和模范维护促进会形象,在行业中有代表性,兼顾各种所有制经济成份;诚信度良好,无违法经营不良纪录;会长、副会长单位必须首先成为理事候选单位;

三、请各会员单位将第二届理事会候选理事单位自荐、互荐名单于2017年8月21日前反馈给协会换届改选工作组。

 

联 系 人:郭妤薇

座    机:+86 21 61201928转810

电子邮件:ywguo@sspa.org.cn

传    真:+86 21 61201929

地    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1号外经大厦15楼

邮    编:200032

 

附件:上海市智慧园区发展促进会第二届理事会候选理事单位推荐表

 

上海市智慧园区发展促进会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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