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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交通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经信委 发布日期:2014-05-05)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本市各有关单位:
TD-LTE(分时长期演进)是由我国主导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四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4G)技术,是全球范围内信息通信行业自主创新的重要里程碑。2013年12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同步发放了基于TD-LTE技术制式的4G牌照。为贯彻落实国家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本市4G网络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切实发挥4G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本市4G网络建设工作
  移动通信网络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推进4G网络建设,是本市按照“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宽带中国”战略和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关键和基础。4G网络的建设,有利于提升本市信息基础设施整体能级,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信息通信服务需求;有利于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助力于“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的蓬勃发展;有利于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实现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明确建设目标,合理安排分步实现4G建设任务
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快推动本市4G网络建设。到2014年底,4G网络基本实现本市中心城区连续覆盖,郊区覆盖主要城镇中心热点区域,并同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旅游度假区、虹桥商务区、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区域的4G网络覆盖。到2015年底,4G网络基本覆盖中心城区和郊区城镇化地区,3G/LTE用户数超过1600万户,4G网络实现规模商用。到2017年,4G网络进一步优化完善,4G网络基本覆盖全市域,本市人流密集、服务业集聚、国际化形象突出的重点区域实现4G网络深度覆盖,3G/LTE用户普及率超过70%,全面进入4G时代。
 三、完善政策配套,加快推进本市4G网络建设覆盖
  (一)深化基站站址布局规划落地。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推动本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和各级城乡规划的衔接。在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流程中,应遵循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数量、位置等控制性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市重大工程和重点功能区在编制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要同步编制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重点考虑4G网络设施布局,经综合平衡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在建设中的市重大工程和重点功能区应对原有信息基础设施布局进行优化完善,满足4G网络建设需求。
各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根据基站布局规划的要求,统筹做好本区域4G网络设施布局,支持并协助运营商做好基站选址等工作。
(二)优化4G基站建设审批流程。修订并发布《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优化设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街道站、小区覆盖等新型基站设置的告知承诺审批,建立健全批后监管机制。
(三)加强集约共建资源共享力度。本市新建基站应坚持集约共建,电信运营企业在提出基站建设申请后,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征询其他电信运营企业共建需求;重点推进室外落地塔基站的共建,不参与共建的单位原则上今后三年内不得同址建设。加大存量基站、光纤传输管道资源等设施的开放共享力度,实施落地塔基站共享改造试点。在部分重点区域探索开展基站设施第三方建设等集约共建新模式。
(四)加大市政设施、公共设施资源开放力度。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共服务设施应率先开放所属建筑物屋顶资源,支持4G基站建设。地铁、机场、铁路、码头、隧道、桥梁、高速公路、公园绿地等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应在现有通信网络覆盖基础上积极加载4G网络,在建设用地、机房设施、电力引入等方面予以支持配合。探索利用路灯杆、电力杆等市政设施,依法合规搭载小型化基站建设。
(五)积极推广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绿色建站技术。新建基站应积极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绿色技术,确保基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满足网络通信质量和生态环保的双重标准。对于已建基站,将逐步进行景观化改造。
(六)规范频率管理。加强已规划和使用的4G频谱资源清理和保护,做好4G系统与其他无线电业务之间干扰协调,提升对4G频谱资源的状态监控,打击非法用频营造良好使用环境。稳妥推进4G系统在热点频段(700MHz频段)的技术试验,拓展4G频谱资源。
四、促进4G产业与应用,实现与4G网络的协同发展
  (一)推进4G相关产业发展。鼓励支持TD-LTE相关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如设备、系统、芯片、终端等)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建立重点项目库,推荐优秀项目入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产业化专项、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市软件和集成电路等专项。
(二)引导支持4G业务应用。引导4G相关产品在本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城市管理、农村信息化、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慧旅游、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鼓励开发适应4G特点的高清视频、网络视听、互动娱乐等平台应用和消费服务,扩展移动互联网业务应用,促进新应用、新模式、新服务的发展。
五、强化监督管理,确保4G基站建设运行的规范有序
  (一)加强基站设置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违规设置基站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各电信运营企业基站设置行为信用档案,并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4G网络无线电信号的监测,强化对在用4G基站设备的检测,切实营造4G发展的良好电磁环境,加大对伪基站等有害干扰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加强电磁环境抽查。基站正式投入运行前,各电信运营企业应对基站电磁辐射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做出承诺,并加强自身的电磁环境检测工作,将承诺及履行情况纳入市诚信管理体系。本市环保主管部门要加强对4G基站电磁环境的日常抽查,一经发现基站不符合环保要求应责令停止运行并实施整改。
(三)规范基站设置相关收费行为。基站设置时所涉及的相关收费,应严格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现有通信网络系统在升级至4G网络过程中,除施工配合费、施工损坏赔偿费、电费、房屋租金及综合管理费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不得向电信运营企业收取其他费用。
(四)加强基站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拆除、迁移依法建设的基站。如遇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拆除或者迁移基站的,应当征得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拆除或者迁移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拆除或者迁移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开展科普宣传,营造有利于4G网络建设的良好环境
  做好面向公众的科普宣传,加大对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如基站设置、电磁辐射、4G网络等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宣传内容应贴近生活、服务百姓。宣传方式应丰富多样、感受直观,充分利用好网站、微信、微博和传统媒体等各种平台和渠道,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感知度。各电信运营企业应结合各自4G业务推介加强宣传普及,并积极建设4G应用体验点和示范区,让市民直观体验4G的高速便捷。在住宅小区等居民密集区域探索开展4G基站电磁环境实时检测显示的试点。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宣传效果的评估,采用问卷、随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市民关心的重点,确保4G宣传行之有效。
 七、加强组织保障,形成推进本市4G网络建设的工作合力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加强政府的服务与监管,发挥基础电信企业的主力军作用。继续发挥上海市推进无线城市建设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积极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全市4G网络建设。4G网络建设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协调解决。
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4G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各自职能和区县特点,围绕本市4G网络建设、产业发展、应用推广、监督管理和宣传普及等内容,在规划落地、基站设置、环境监测、电力引入、工程施工、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主动协调解决4G网络建设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依法打击破坏4G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推进4G网络建设发展。
各电信运营企业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结合集团整体部署,细化制定全市的4G发展规划,明确计划、分步推进,充分利用已有网络资源,加快4G网络建设覆盖,确保完成建设目标。同时,应以市场为导向,研究推出适应不同人群消费需求、更优惠合理的4G资费套餐,不断提升网络服务水平和用户服务品质,扩大4G网络商用规模。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 海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通 信 管 理 局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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